中国共产党,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,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,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,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,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它由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这一重要文献来规范和指导,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,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,党章对党员的要求,是全党同志在政治、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的根本要求,以下是关于中国共产党员党章的详细介绍。
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,党章即作为党的最高法规发布,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上,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党章——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,此后,随着党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,党章也相应地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,其中最为重要的有1945年6月召开的中共七大上通过的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,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上通过的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等。
党章不仅是党员行为的规范和准则,也是党组织管理的重要依据,党章规定,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: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,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;遵守党的纪律,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;执行党的决定,服从组织分配,积极完成党的任务;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,对党忠诚老实,言行一致;密切联系群众,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,遇事同群众商量;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、错误;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,提倡共产主义道德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;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,英勇斗争,不怕牺牲。
党章还规定了党员享有的权利,包括:参加党的有关会议,阅读党的有关文件,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;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,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;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;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,向党负责地揭发、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,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,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;行使表决权、选举权,有被选举权;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,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,可以声明保留,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;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、申诉和控告,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。
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具备的政治觉悟、思想品质、道德情操以及行动能力,都是由党章所规定的,党章对党员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,要求党员要自觉维护党的形象,要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信仰、不忘初心,党章强调,党员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不断加强自身修养,努力成为人民满意的公仆。
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党章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,是各级党组织制定工作条例和党内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,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党章作为其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,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理论、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,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,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。
中国共产党党员应该自觉遵守党章,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,坚定信仰信念,永葆初心使命,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,不仅为党员树立了高标准严要求,更是引领着全党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砥砺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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