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期间,中共中央对农村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,此次会议是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召开的,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会议指出,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改革,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,提升农民生活水平,构建和谐社会。
会议提出,要继续坚持“多予少取放活”的方针,即政府要给予农民更多的政策支持,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,同时鼓励和保护农民自主经营的积极性,在农业领域,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科技,提高农业生产效率;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农业生产条件;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,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,还要加大农村金融投入力度,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,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。
对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,会议强调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,土地流转是解决农村土地分散经营、效益低下问题的有效途径,会议提出,要引导农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,通过租赁、转让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,将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出去,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,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,也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,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害。
为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,会议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,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,当前,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,如何妥善处理这一问题,成为会议关注的重点,会议提出,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培训机制,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;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,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;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,逐步实现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等覆盖所有农民工。
会议还特别强调了新型城镇化战略与农村发展的有机结合,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,农村地区面临着人口流动、资源环境压力增大等问题,会议指出,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,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,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;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,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;实施农村综合改革,优化农村发展环境,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。
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不仅为农村改革与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,也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,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成功与否,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发展大局,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,凝聚共识,形成合力,共同推动农村事业迈向新的高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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